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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
誹謗造謠罪是《刑法》當中的第二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實施的違法行為若是構成誹謗罪的,則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剝奪政治權利。誹謗罪的取證方式是收集受害人實施侵害行為的證據、證人證言、錄音錄像等。
一、
目前我國并沒有誹謗造謠罪,誹謗造謠涉嫌誹謗罪。誹謗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誹謗罪的立案標準是: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
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于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誹謗罪。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侮辱罪,只有當事人告訴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才會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通過信息網絡實施侮辱他人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那么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二、
誹謗罪的取證方式:
1.收集受害人自己受到侵害的具體表現和事例等。構成誹謗罪,首先需要誹謗事實是征收存在的,且被誹謗者因為該誹謗而使自己的榮譽權收到了損害。誹謗者是通過怎樣使得自己的榮譽受到損害的,都有那些人能證明該誹謗事實的存在,更重要的是拿到該證人的證詞,最好該證人能上庭作證;
2.邀請聽到的誹謗謠言的人作為證人,跟其聊天時可以將話題引入自己需要的內容,并進行錄音固定成證據,收集加害人散布謠言的文字材料;
3.收集被公開誹謗的視頻音頻資料。比如加害人在正在捏造并散布受害人的虛假事實時,可以用手機或其他錄音設備偷偷進行錄音錄像及拍照。
三、
侮辱罪誹謗罪屬于親告罪。親告罪,是指告訴才處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訴權的個人的控告作為必要條件的犯罪。特點是與公共利益無直接聯系,是否追訴,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關的人自由決定。因為有的危害行為,被害人如果不希望提起訴訟,那么就沒有處罰的必要。
親告罪是指告訴才處理的犯罪。即以被害人或者其他有告訴權的個人的控告作為必要條件的犯罪。特點是與公共利益無直接聯系,是否追訴,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相關的人自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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