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印在借條上不是必要,借款人在借條上只簽了字或者蓋了章沒按手印,仍然有效。借條是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后,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借條是一種憑證性文書。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系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并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注明金額的債務。
找法網提醒您,借條期限到了,對方未還款,訴訟流程如下:
1.搜集證據,撰寫起訴狀;
2.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起訴狀及其副本;
3.符合起訴條件的,法院立案后會出具立案通知書;
4.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
5.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訴訟。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借條的寫法如下:
1.寫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
2.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