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可以在出院后三個月內做比較合適。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后三個月內做傷殘鑒定好。如果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交通事故認定書一般需要雙方到場,對于發生死亡事故以及復雜、疑難的傷人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的證據。根據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流程如下:
1.治療終結后選擇合適的司法鑒定所,建議雙方協商一致確定或者向法院申請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2.傷者本人攜帶病歷資料、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身份證、CT片等材料前往司法鑒定所;
3.由專業的司法鑒定人員對傷者傷情等情況作出評估;
4.鑒定所出具鑒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