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交通事故調解達成和解,但如果違反了交通法規,依然會對肇事者進行處罰。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條
發生可以自行協商處理的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共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線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當事人報警的,交通警察、警務輔助人員可以指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當事人要求交通警察到場處理的,應當指派交通警察到現場調查處理。
交通事故不適用調解的情形都有如下:
1.與手續不全車輛發生事故;
2.當事司機酒駕或毒駕;
3.雙方對事故原因和歸屬有爭議;
4.損壞公共設施的事故;
5.單方事故;
6.無證駕駛或司機不能出示駕駛證;
7.事故有人員傷亡等。
交通事故糾紛調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找法網提醒您,《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