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賠償流程有:
1.保險人向投保公司報案;
2.保險人配合投保公司工作人員查勘、確認損失、修復殘損物品;
3.保險人向投保公司提出賠償請求;
4.投保公司履行理賠義務。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醫療費用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找法網提醒您,交通事故賠償主要有這些項目: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收款憑證進行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4.護理費以及住宿費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找法網提醒您,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三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