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共有房產應該如下合理地進行分配:
1.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2.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
3.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
找法網提醒您,夫妻離婚過戶房產流程如下:
1.準備房產過戶材料。離婚判決書及其復印件,房產證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房產登記申請書。
2.房產過戶的手續。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到房管局辦理免征契稅申請;辦理析產登記手續并繳登記費;
3.取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房產的分割需要遵從以下原則:
1.男女平等原則。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