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傭關系受傷的,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如果雇員是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員可以要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是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雇員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雇傭關系拖欠工資起訴對方的方式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4.被告作出書面答辯;
5.開庭審理;
6.法院做出判決。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雇傭關系與勞務關系之區別是:
1.關系主體是否特定。在勞務關系中,勞務關系的雙方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其雙方主體比較多元化。在雇傭關系中,雇員只可能是自然人,不存在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作為雇傭關系中的雇員。
2.主體地位是否平等。勞務關系主體之間只存在經濟關系,勞動者自主提供勞務服務,用工者支付報酬,彼此之間不其他存在人身隸屬關系或依附關系。在雇傭關系中,雇員必須根據雇主指示范圍內進行勞務活動,雇員要服從雇主的指揮和管理,雙方之間存在著一定的隸屬關系與人身依附關系。
3.工作條件由誰提供。勞務關系中的勞動方一般只提供簡單的勞動力,在需要生產工具時,也是自備,工作場所根據提供勞務的需要隨時變動。雇傭關系中,雇員一般在雇主指定的工作場所,利用雇主提供的生產資料進行社會勞動。
4.關系存續期間長短。勞務關系中,勞務需求方所要求的勞動服務往往是一次性或在某一特定期間就可以完成,在完成約定的勞務后,雙方關系就自然解除。而雇傭關系因為雇主所需要的勞務量一般相對比較大,技術含量也要高于勞務關系,因此,雇傭關系的存續期間一般要比勞務關系久。
5.適用的歸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