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未授權不能轉讓。轉讓專利權需要由專利轉讓人和專利受讓人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然后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登記,在申請登記時需提交專利證書,所以未獲授權的就不能獲準轉讓的登記。
找法網提醒您,專利轉讓合同的內容包括:
1.專利名稱、轉讓方、受讓方信息;
2.標的的內容、范圍和要求;
3.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信息和資料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分配辦法;
4.驗收標準和方法,名詞和術語的解釋等條款。
根據《民法典》第八百四十五條規定,技術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項目的名稱,標的的內容、范圍和要求,履行的計劃、地點和方式,技術信息和資料的保密,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配辦法,驗收標準和方法,名詞和術語的解釋等條款。
專利轉讓的手續如下:
1.專利轉讓人和專利受讓人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
2.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登記;
3.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
4.受讓人取得專利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二條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