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款拖欠問題解決方法是:
可以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解決,或者向建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雙方可以先行協商,催告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協商不成的可以收集相關證據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就該工程拍賣價款受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找法網提醒您,拖欠建筑工程款項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拖欠行為起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在欠付工程款范圍內,由發包人承擔責任。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責任:
1.違約責任,發包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2.發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工程價款,致使承包人無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承包人有權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