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遷需要辦理手續。征地拆遷需要制定計劃提出征收申請,明確實施單位后發布征收預告、組織房屋登記,簽訂征地拆遷補償協議后交付補償款至被征收人,動土開工實施征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五條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對房屋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調查結果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
房屋拆遷糾紛起訴流程如下:
1.確定被告;
2.撰寫起訴狀、準備相關證據材料;
3.攜帶上述材料到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簽訂以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關于征地拆遷協議要注意的事項的問題:
1.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如果存在廠房出租的情況,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這涉及到雙方以后分割拆遷補償款份額的確定。
2.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積以及具體位置、土地的性質,因為地理位置決定了土地的區位價值,土地性質是住宅、工業還是商業也直接決定了土地的價值,如果雙方在合同當中沒有明確的約定,在實際履行中很容易產生糾紛。
4.如果簽訂補充協議,補償協議上的內容必須合法,與主合同條款不沖突,如果對主合同有重大改動,須明確約定以補償協議約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