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被認定為犯罪的準則有:
1.在高利貸活動中,高利借貸再高利轉貸達到一定數額標準的即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2.以轉貸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別人,且違法數額較大的構成高利轉貸罪;
3.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構成集資詐騙罪;
4.高利貸行為極易引發非法拘禁、綁架、傷害、詐騙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間中介機構和個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資金高息放貸的屬民間借貸行為,如發生借貸糾紛,屬民事調整范疇。
起訴書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法院會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借私人高利貸還不起的解決方式是可以拒絕支付超出法律規定范圍的利息,因為法律禁止高利貸,對于超出法律規定范圍的利息不受法律保護,借款人不需要支付,具體的范圍是不得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
找法網提醒您,根據《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